申扎县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成效显著
| 招商动态 |2011-10-08
2009年以来,申扎县在乡镇“三化”建设中,按照地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乡镇工作的意见》要求,积极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,不断提高合作组织的层次和水平,取得了较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。
申扎县采取两种方式培育和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:一是以股份合作的规模经营模式走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道路。二是以互助合作经营模式走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道路。截止2010年底,申扎县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14家(注册6家),共拥有会员701户、3498人,固定资产 351万元,流动资产74.8万元。已注册的塔尔玛乡一村、申扎镇二村、申扎镇三村、下过乡三村、巴扎乡七村、马跃乡三村合作经济组织累计注册资金达 183.17万元。2010年6个村的总收入达574.28万余元,平均人均纯收入约3392元,比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高8.56个百分点。
申扎县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政治、经济、社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,尤其是在牧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,为全县牧业实现产业化道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一是提高了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,拓宽增收渠道,实现群众增收。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分散的劳动力组织化,为劳务输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,有效推进了较为单一的牧业经营模式向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的进程,进一步调整了产业结构;实行按劳分配制度,多劳多得,激发了群众从事牧业生产的积极性。同时利用辐射效应,带动尚未脱贫的非会员牧民群众,走共同致富的道路。二是推进了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,变分散经营为集中经营,有效提高了畜产品商品率。三是提升了科学技术在牧业生产中的作用,通过技术推广、技术培训、技术改进、技术研发,将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。同时牧民自身素质也迅速提高。以牧民为主体的专合组织,在内部发挥着相互学习、取长补短的作用,培育了他们的市场观念、民主意识和合作意识,提高了群众自身素质。近几年,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的种畜占申扎县推广种畜的62.29%。四是有效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,生活方式,村容村貌焕然一新,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五是使党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巩固。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效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、号召力、战斗力,进一步树立了党的良好形象。居住相对集中,统一管理,给村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带来很大方便,牧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为明显,同时教育引导群众转变“等、靠、要”等思想观念。目前,全县已注册的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了6个党支部,共有牧民党员148名,占全县牧民党员的12.59%